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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常宁市发布入常人员集中隔离期间相关费用的通告

11-03     浏览量:90

10月29日常宁市发布入常人员集中隔离期间相关费用的通告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消除疫情输入隐患,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入(返)常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相关费用的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返)常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备

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所有外省和本省有疫情发生地市的入(返)常人员至少提前一天进行报备。

报备方式:一是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公众号“入湘报备”一栏进行报备;二是通过短信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

所有外省和本省有疫情发生地市的入(返)常人员,在第一落点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实行3天2检。

对于主动提前报备,经分析研判有疫情传播风险或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需落实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入(返)常不主动报备人员隔离费用自理

入(返)常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不主动报备,按要求需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个人承担,经发改部门进行价格核定,费用标准为230元/人/天(食宿费用)。

凡因不主动提前报备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入(返)常要提前主动报备,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附:常宁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疫情防控报备电话

中共常宁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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