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衡阳新型肺炎确诊病例数量及个案详情一览(持续更新)

10-09     浏览量:458

衡阳新型肺炎确诊病例数量及个案详情一览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9日

10月8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阳性感染者曹某飘,女,54岁,为10月7日已公布确诊病例曹某萍的妻子,10月7日8:00已被纳入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8日

10月8日,蒸湘区在外出返蒸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蒸湘区已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开展流调溯源、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处置等工作。

10月8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阳性感染者:赵某韬,男,14岁,家住衡山县白果镇楚南西路16号。经流调回头看,为确诊病例谢某灿(已公布)的密切接触者。

10月7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3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3人已转至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7日

10月6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转至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10月6日,常宁市在外出返常人员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正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衡阳市、常宁市已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开展流调溯源、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现场处置等工作。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6日

10月5日,衡山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3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3人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5日

10月4日,衡东县在集中隔离点内发现1例外省入衡人员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2022年10月4日下午,衡东县在集中隔离点内发现1例外省入衡人员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10月4日,衡阳县在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胡某某,男,10月2日乘坐红土A67296次航班自外省到达长沙黄花机场,作为高风险入衡人员予以闭环转运并集中隔离。10月2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0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0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衡阳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衡阳市定点医院。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4日

10月3日,衡山县在外省入衡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谢某灿,男,59岁,家住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为外省入衡人员。

10月3日,珠晖区在外省入衡货车司机中检出2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阳性感染者张某某、乔某某,2022年10月2日驾驶货车(车牌号:晋MJ7190)在衡阳县石市高速收费站入衡,在高速出口进行“落地检”后驾车至珠晖区三得利水果市场,随后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0月3日凌晨,衡阳县通报张某某、乔某某2人“落地检”混采阳性,珠晖区立即安排对2人进行双采双检,初检结果阳性,后经衡阳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2例阳性感染者已被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更新时间:2022年4月4日

4月4日,衡阳市蒸湘区在由沪返衡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已全面排查该对象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对追踪到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均已隔离管控和采样检测,相关场所已采样并全面消毒。

4月2日,衡东县隔离管控人员中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已对相关情况进行排查,密接、次密接已隔离管控,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

4月1日,衡阳市蒸湘区在集中隔离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已全面排查该对象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对已追踪到的密接者、次密接者均已隔离管控和采样检测,相关场所已采样并全面消毒。

3月31日,衡东县隔离管控人员中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已对相关情况进行排查,密接、次密接已隔离管控,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

3月30日,衡东县在省外返衡人员中检出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

2020年3月2日0-24时,衡阳市报告新冠肺炎新增确诊病例0例,新增重症病例0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新增出院病例2例。

截至3月2日24时,衡阳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8例,累计报告重症病例10例,现有重症病例0例,死亡病例0例,出院病例48例,在院治疗0例。其中:

确诊病例中,衡山县8例、耒阳市7例、衡南县7例、蒸湘区6例、祁东县6例、衡阳县5例、衡东县5例、石鼓区1例、常宁市1例、珠晖区1例、雁峰区1例。

出院病例中,衡山县8例、耒阳市7例、衡南县7例、蒸湘区6例、祁东县6例、衡阳县5例、衡东县5例、石鼓区1例、常宁市1例、珠晖区1例、雁峰区1例。

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549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544人,尚有5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2020年3月2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3月1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9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8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7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6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5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4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3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2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1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20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19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18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17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16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1例

病例48:张某,男,11岁,祁东县人。2月16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涉及小区或场所:祁东县灵官镇灵官村德胜组。

2020年2月14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1例

病例47:张某某,男,52岁,祁东县人。2月14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涉及小区或场所:祁东县灵官镇灵官村灵官组。

2020年2月13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1例

病例46:刘某某,女,69岁,耒阳市人。2月8日入院治疗,2月13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涉及小区或场所:耒阳市五里牌街道金华北路朱子坪。

2020年2月12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11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10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0例

2020年2月8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2例

病例44:彭某某,男,68岁,衡山县人。2月3日入院治疗。2月8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居住地为长江镇新源村11组。

病例45:毛某某,男,35岁,衡东县人。2月5日入院治疗。2月8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居住地为石湾镇光明村21组。

2020年2月5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4例

病例40:颜某某,男,47岁,衡南县人。2月4日入院治疗。2月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41:唐某某,男,75岁,祁东县人。2月4日入院治疗。2月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42:贺某某,女,71岁,祁东县人。2月4日入院治疗。2月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43:盛某某,男,65岁,蒸湘区人。2月4日入院治疗。2月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2020年2月4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4例

病例36:胡某某,男,37岁,蒸湘区人。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31日入院治疗,2月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7:李某某,女,42岁,衡山县人。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 2月2日入院治疗,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8:曹某某,男,51岁,衡山县人。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2月2日入院治疗,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9:唐某某,男,50岁,祁东县人。无武汉疫区暴露史,无武汉确诊病例接触史,感染途径尚不明,仍在调查。2月2日入院治疗,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2020年2月3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3例

病例33:廖某某,男,68岁,衡山县人。1月18日从湖北回到衡山县。2月1日入院治疗,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为重症病例。

病例34:魏某某,女,41岁,衡阳县人。1月22日从武昌回到衡阳县。2月1日入院治疗,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5:颜某,男,34岁,衡阳县人。1月21日从武汉回到衡阳县。2月1日入院治疗,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2020年2月2日24时,衡阳市累计肺炎确诊病例32例

病例1:王某某,男,29岁,蒸湘区人。1月16日从武汉回到蒸湘区。1月21日入院治疗,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患者已于2月2日治愈出院。

病例2:蒋某某,男,52岁,衡南县人。1月13日从武汉回到衡南县,16日入院治疗,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患者已于2月2日治愈出院。

病例3:张某,男,45岁,石鼓区人。 1月22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石鼓区,23日入院治疗,25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4:綦某某,男,37岁,衡山县人。1月15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衡山县,24日入院治疗,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5:龙某某,男,19岁,衡东县人。1月13日从武汉回到衡东县,24日入院治疗,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6:赵某,男,27岁,衡东县人。1月21日从武汉回到衡东县,当天入院治疗,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7:蔡某某,女,33岁,衡阳县人。1月20日从武汉自驾车回到衡阳县,24日入院治疗,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8:蒋某某,男,41岁,耒阳市人。与武汉返湘人员有密切接触史。1月23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9:刘某某,男,24岁,衡山县人。1月20从武汉回到衡山县,23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0:唐某某,男,22岁,常宁市人。1月9日到武汉,10日到鄂州,后经武汉到长沙,21日回到常宁市, 25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1:戴某某,男,27岁,衡东县人。1月21日从武汉回到衡东县,24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2:何某某,女,47岁,衡南县人。1月17日从武汉回到衡南县,26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3:申某,女,38岁,祁东县人。曾在武汉华南市场经商,1月23日回到衡阳,当天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治疗,患者已于2月2日治愈出院。

病例14:谭某某,男,35岁,蒸湘区人。与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27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5:蒋某,男,20岁,衡南县人。与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27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6:蒋某某,女,50岁,衡南县人。与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27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7:谢某某,女,72岁,衡南县人。与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27日入院治疗,2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18:熊某某,男,46岁,衡东县人。1月20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衡东县,27日入院治疗,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为重症病例。

病例19:徐某某,男,55岁,耒阳市人。1月21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耒阳市,26日入院治疗,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0:李某,男,37岁,耒阳市人。1月21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耒阳市,27日入院治疗,29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1:贺某某,男,31岁,珠晖区人。1月21日晚从武汉回到珠晖区,28日入院治疗,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2:彭某某,女,41岁,衡山县人。1月20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衡山县,27日入院治疗,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3:盛某某,女,45岁,蒸湘区人。与武汉回衡人员有密切接触。1月28日入院治疗,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4:李某,男,30岁,耒阳市人。1月18日从武汉自驾车至娄底市双峰县,后乘车经衡阳回到耒阳市。1月29日入院治疗,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5:胡某某,男,40岁,衡阳县人。1月18日从武汉回到衡阳县,25日入院治疗,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6:曹某某,男,24岁,耒阳市人。1月22日从武汉回到耒阳市,29日入院治疗,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7:曹某某,女,64岁,衡山县人。1月20日从武汉回到衡山县,31日入院治疗,当天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8:刘某某,女,36岁,衡南县人。1月20日自驾车从武汉回到衡南县,30日入院治疗,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29:刘某某,女,59岁,耒阳市人。与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30日入院治疗,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0:吕某某,男,40岁, 衡阳县人。1月26日从武汉回到衡阳县,27日入院治疗,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1:刘某某,女,42岁,雁峰区人。1月22日从武汉回到雁峰区,29日入院治疗,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病例32:邱某某,女,66岁,蒸湘区人。与武汉回衡人员有密切接触。1月29日入院治疗,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温馨提示:

一是不要恐慌。确诊病例在被确诊前就已收入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或医学隔离观察,其密切接触者或疫源区人员,已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其涉及的小区或场所,疾控部门已按照专业规范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街道(乡镇)、社区(村)及物业公司等已按照要求开展了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

二是善待他人。市民想掌握更多的确诊病例详细信息,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公民的人格权(包括隐私权)受法律保护。疫情面前,患者及其家人更需要大家的理解、关心和鼓励,他们都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希望大家支持、配合相关组织和机构,做好涉及小区或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加强自我防护。无论你所在的小区、村组或场所有无病例,大家都要树立疫情防护意识,落实好防控措施。即使在没有病例的小区、村组或场所,也要做好个人防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