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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卫健系统2022年招聘体检安排

09-09     浏览量:124

耒阳市卫健系统2022年招聘体检安排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如再相同则须另行组织加试(加试为面试)。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需递交书面承诺)、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且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的可以认可其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卫健局人事股408或409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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